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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第十三届省级文明校园终评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6 21:32:55 浏览人数:

                           

处(室)、系(部):
8月25日,校党委会研究通过了我校创建第十三届省级文明校园终期评估工作的有关事宜,会议明确了我校本届迎评方式,通过了《福建商学院创建第十三届省级文明校园终期任务分解表》各级指标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相关工作任务和职责。为了更好的推动各单位落实创建任务,明确创建责任,确保高标准通过第十三届省级文明校园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迎评方式相关要求
1.以现处(室),原两校区系(部)为单位进行创建,最终整理出一份支撑材料迎检。其中,各处(室)负责两个校区的相关支撑材料整理,凡涉及党委层面、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意见、制度等方面的材料,两校区都须有;涉及校园文化建设、相关活动类方面的材料,可两校区选优选好进行整理支撑。原两校区系部负责向现处(室)提供支撑材料。
2.本届迎评工作在特殊时期,各现处(室),原系(部)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加强大局意识,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个人,务必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3.在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中,如因部门或个人不重视、不服从全局安排、不作为造成影响创建工作的将视情节予以追究。
二、各级责任单位相关要求
1.各单位于9月25日前确定一名创建工作联络员,并将名单报送文明办(联系人:吴莹,电话:26350015)。
2.各级指标责任单位要熟悉测评指标,9月30日前,由一级指标责任单位会同二级指标责任人、三级测评标准责任单位形成支撑材料目录。
3.对照《福建商学院创建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学校终评任务分解表》(附件)的任务分工,10月10日前,由一级指标责任单位逐条形成盒装支撑材料,二级指标负责人逐条撰写三级测评标准综述。
三、支撑材料报送有关事项
1.支撑材料的时间节点为2015年1月到2017年10月。
2.支撑材料形式为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活动策划和会议纪要、记录等过程材料、新闻报道、照片、宣传资料等。材料版式具体要求如下:(1)学校层面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意见、规章制度、非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记录等尽可能提供原件,且须有文号、盖章;无原件的提供复印件;(2)讲话稿、活动策划等提供打印稿;(3)新闻报道在网页状态下直接打印;(4)照片提供电子版,A4纸设置状态,每页不超过2张照片,其下具体标注照片支撑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主题等要素)。
3.支撑材料文字格式、目录、封面、盒装侧标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支撑材料报送为一级向一级负责,最终形成盒装材料报送校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附件:福建商学院创建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学校终评任务分解表
  
 
文 明 办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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